论坛总则
一、论坛禁止的内容
1、严禁一切违反中国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
破坏民族团结及宗教政策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散布谣言、暴力、凶杀、淫秽或者教唆犯罪等内容的
2、禁止发表任何有关政治、宗教、迷信、恐怖、凶杀、变态、恶心、暴力、色情、低俗、种族、民族、省份、地域以及内容不健康、思想倾向不良、给人视觉反感的内容。
3、禁止使用发贴或短消息进行造谣、侮辱、诽谤、戏弄、辱骂、人身攻击其它会员及其亲属、朋友、所在地域、宗教信仰和民族。
4、禁止未经他人许可擅自公开他人资料、肖像、联系信息等个人隐私。
5、禁止将他人的作品作为“原创”发布等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转帖请注明。
6、禁止散布谣言、假消息、旧消息、严重失实的内容。
7、禁止在广告版外其它版块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帖。
8、禁止发布和所在版块无关的内容。
二、发帖和回帖
1、标题必须明确,必须与内容相符。
2、标题里禁止带各类特殊符号如:【】〓★☆△▲???¤■▲~~等,标题里的字母和数字禁止用全角字符如:123、ABC等。
3、帖子内容不得影响其他用户阅读,如字体显示特别大号或特别小号、全文字体选择刺眼颜色,内容包含大段空白等。
4、禁止一帖多版发布,不得将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转贴多个版块。
5、禁止灌水贴,灌水类别的帖子只允许在农田灌溉区发布,但不得恶意灌水贴。
6、禁止无意义的回帖,无意义帖举例:“顶”、”路过“、“沙发”、“板凳”、“赞”、“支持一下”、“好贴”、“呵呵”等,以及“,”、“。”、“!”等标点符号。
7、严禁连续3贴以上的简短回复。
8、禁止在不同帖子用相同的内容回复。
9、禁止纯表情跟帖,违者删除。
10、禁止刷屏,即短时间内频繁发帖,频繁顶帖,禁止批量转贴和复制他人主题及回复贴,禁止简短无意义贴。批量恶意灌水扣帖子数量*10的积分。
11、禁止恶意顶旧贴(发布时间1个月以前的帖子)。
12、禁止用语低级、粗俗、肮脏。
13、出售积分的贴子,设置了阅读权限的帖子以及楼主特意声明的帖子不要随意复制和引用。
14、帖子所列出的域名禁止带链接,如www.***.com、http://***.cn等;
15、禁止发贴夹带网址,以达到宣传自己或他人网站的目的。
16、贴子中严禁包含指向包含木马、病毒、恶意代码等网站的链接。
17、禁止普通会员发布T楼贴,违者将警告并扣分处理,如有以广告为目的恶意发布T楼贴者,视情况将处以扣分禁言直至封号处理。
18、论坛禁止发布“找人”等相关帖子,如有发现一律直接删除,屡教不改者,视情况将处以扣分禁言直至封号处理。
19、禁止对贴子标题里所包含的域名使用“全角”的输入方式,所有管理人员有权编辑或直接删除。
20、出售积分才能查看的帖子,如果经版主认为没有价值或不符合购买所需的积分,可以直接删除。
三、昵称、头像、签名
1、禁止使用以下名字做为论坛注册ID(用户名):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和标志;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图形、符号名字。注册ID不得恶意模仿他人。不得注册容易引起他人误会以及论坛用户争议较大的昵称。
2、禁止使用政治、宗教、恐怖、恶心、色情、低俗等性质的头像,禁止使用其它会员的真实肖像做为头像。禁止使用闪烁等使人视觉反感的头像。禁止使用容易引起他人误会以及论坛用户争议较大的头像。
3、签名禁止使用过大字体和过于刺眼的颜色,签名内容不得违反版规,不得使用多帧动态图片及闪图等被公认为刺眼和防碍视觉阅读的图片,不得使用低俗图片。
分区版规
奖罚制度
一:奖励 (加分、高亮、精华、置顶、提升)
1、加分标准:原创有价值的主题贴,视质量给予10-100金钱奖励;认真有益的点评和回复,视质量给予5-20金钱的奖励。对于相互帮助,积极为其他会员解决问题的,给予10到50金钱奖励。对于发伪原创的,按版规扣分处理。
2、高亮标准:管理员或版主的公告、紧急或重要的消息、非常有意义的经验贴、域名质量高价格合理的域名出售贴等。
3、精华标准:必须为原创贴,对论坛会员非常有价值的帖子可以加为精华,精华贴同时加100分鼓励。
4、版规或其它重要帖子可以置顶或提升。
5、可以申请为自己或别人的优秀帖子或回复加分,把帖子的名称和地址PM版主即可。
二:处罚 (扣分、屏蔽、转移、删除、警告、编辑、关闭、下沉、禁言)
1、对于违反版规的帖子,视情节轻重扣10-100分,分情况屏蔽、删除(主题贴转移到回收站代替直接删除)、警告(累计5次系统自动禁言三天)、禁言。
2、贴不对版等情况,版主转移到正确版块,多次贴不对版或故意为之,扣分或警告。
3、帖子部分内容不合适或违反版规,版主有权不通知作者直接编辑帖子。
4、对违反版规的吵架贴、争议贴、口水贴等,版主有权关闭或下沉帖子。
5、会员如果不同意版主对自己或其它人帖子的操作,可以到站务版投拆。
6、累计警告超过5次,每增加1次,即禁言三天。警告满10次,处以永久禁言。
版主条例
一、版主任免
1、版主申请条件:有足够多的上网时间、不影响正常的学习和工作、有足够的能力和热情。
2、申请版主请到论坛站务区的《版主申请贴》按照要求跟帖,由管理员决定是否通过。
3、正式成为版主之前,申请的网友将通过一个月的试用期,以考核工作能力。试用期内表现不佳、重大违规以及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行使职能的,管理员可随时撤消该试用版主的资格。试用期满,经管理员和所在版其他版主认定合格后,确定为正式版主。试用期间做出重大贡献可以提早转正为版主。
4、长时间不登录论坛,不能及时维护自己的版块,因个人问题如严重违反版规、诚信问题、以权谋私等情况,直接解除版主资格。
5、由于个人原因要求辞退版主职位,应该提前说明。
二、版主职责
1、根据版规处理版内事务,维护正常的讨论秩序。
2、通过主动发帖等形式,带动本版面内网友的讨论积极性。
3、与管理员和其他版主交流、讨论,补充修订版规,对板块和论坛的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版主守则
1,带头遵守版规。
2,公正、及时的按照版规处理版务。
3,保证一定的在线时间。
4、因故长时间不能履行版主职责的,应该事先请假,以便工作调整。
5、版主ID不得借与他人使用。